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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邹其昌,严康: 明代工匠文化体系研究(一)
时间:2023-02-13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238      分享:
在2014年10月15日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阐述了只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才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质量之魂,存于匠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将“工匠文化”提到国家层面在文化建设领域的战略高度,这对于以中华文化积极引领,促使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和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都存在着重要意义。
“中华工匠文化体系是中华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核心部分之一。”明代工匠文化作为中华工匠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历史价值和当代现实意义。明代工匠文化体系文献整理与研究,旨在从历史与文化理论的视角,亦即从工匠活动的主体方面(人的方面)对其工匠文化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明代工匠的文化史意义和当代理论价值。
就总体文化体系来看,明代是一个思想解放、重情重性、审美趣味丰富、注重生活和科学的时代(尤其在中后期表现突出)。随着明代城市的繁荣和市民阶层的壮大,以戏曲、小说等为代表的市民艺术蓬勃发展,亦雅亦俗的审美情趣、功利与娱乐兼具是其主要特征。因此,相较于前代,难能可贵的是,这一时期更注重世俗化的生活模式,推崇传承不断积累下来的传统风俗,并在此基础上日臻完善。
对工匠文化而言,兴起于宋代的文人式治国理念在此时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技术革新、器物文化、工匠制度、传承模式等诸多方面。这个时期也呈现出对中国古代设计思想的总结特征,对前代及当代进行总结性的理论专著大量涌现,如《园冶》《长物志》《天工开物》《髹饰录》《农政全书》《遵生八笺》《奇器图说》等。以明末造园家计成撰写的古代造园专著《园冶》为例,就是在前代积累的基础上逐渐成熟,在明代开始形成体系并达到顶峰;其中对于造园工匠及造园活动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关于工匠地位、造园理念、工匠经验等方面的论述,对研究明代工匠文化具有重要价值。集“风、雅、韵”为方寸之间的明代文人印刻的崛起,也使得秦汉印刻气脉得以续接,形成印刻史上难以逾越的又一座高峰。
明代有关工匠文化的相关文献资料丰富驳杂,其本身由于又存在着跨专业领域的现象,彼此之间也存在着诸多关联,所以对其进行分类研究实属不易。为此,选题结构上遵循以工匠活动的主体方面(人的方面)为主脉络,按其形成的工匠文化为核心内容进行研究。为了论述的条理性,按以下 “理论体系—技术系统—传承模式—组织结构—习俗系统”的框架展开,分别就这五个方面,针对明代工匠文化的总体特征进行阐述。
一、明代工匠文化的理论体系
从工匠文化的内涵来看,工匠文化即是指从文化的视角考察工匠或工匠的文化方式。“‘工匠文化’应该属于人类原发性的创造性文化,是人类揖别动物走向‘人’的文化世界的开端。”[4]作为中华工匠文化体系中的明代工匠文化理论体系,主要可以围绕两大核心系统展开,即“劳动系统”与“生活系统”(work system and live system):
1.劳动系统——技术系统、传承模式
2.生活系统——组织结构、习俗系统
所谓“劳动系统”,主要是针对工匠的工作性质而言,包括了明代各个行业领域和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工匠文化所具有的劳动力生产、劳动力价值、劳动力消费以及劳动的创造性等各类文化形态系统。
在劳动系统中,明代工匠文化首先涉及特定的技术(包括工匠个人的手工技能以及机械技术)以及在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方法。如何使技术与方法达到最佳匹配(尤其是在规模化应用中),这就必然涉及制度与管理的问题。一方面,作为中国传统行政体制的一部分,明代工匠制度的设置必然不能脱离于当时历史时期其总体行政体系的发展。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出于中央集权政治管理的需要,废除先代以来的中书省,导致长期并行的工匠体系的双轨制(即服务于政府与服务于皇家的工匠及分属不同的管理体系,各自独立)被彻底废除,朝堂与内廷的工匠役使均统一于工部的管理,这使得传统工匠制度出现了一次重大变化。另一方面,明代工匠制度的设置往往与其特定的时代需求密切相关,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如明朝内阁首辅李东阳编纂的《大明会典》中提到官匠考核制度:“弘治十六年,令匠艺官三年六年,俱免赴吏部考满。”(卷十二·考核一)这使得中央政府不仅从体制上明确了官匠考核制度,也从时间周期上规范了对其任命及管理,以便符合当时中央集权统治之需求。
技术以及方法的运用必然有其特定的传承模式,这也是劳动系统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到了明代,这一时期前朝各代的“全能型”工匠逐渐被“职业”工匠取代,并随着当时社会生产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比如,明代官员席书所撰《漕船志》中对于工匠制度的描述,如“自设厂以来,各府州县原设有清匠官逐年查理。”(卷之七·清查人匠以裨漕政)不仅能体现在明代中央高度集权体制下,其工匠制度由个人化向职业化转化的特征,也反映出技艺传承模式朝着为行业服务的方向发展,其规模和规范也在当时官制主导下日臻完善。
所谓“生活系统”,主要是指工匠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用”等各领域创造的器物文化世界(显性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组织结构和对习俗沿袭的影响(隐性文化)。
在生活系统中,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得益于工匠们的辛苦劳动,从建筑到家具,从服装到器皿,无不出自工匠们之手。这些通过工匠们劳动的成果,其作用并不仅限于人们对物质生活需求的基本性满足,也通过特定的结构与使用方式,它们会作用于人的行为,并最终会影响人的行为方式。如由德国耶稣会会士邓玉函(Johann Terrenz)口述,并由士人王徵译绘的《奇器图说》,通过大量介绍西方机械知识和相关器物,对明末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了一定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器物文化对人的塑造不仅仅停留在个体的人,最终必然会进入社会层面,实现对整个社会组织结构的塑造。
在明代,为了维系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继续实行礼法双轨制,即礼与法并存,互相补充而并行不悖,除了通过“法”强制性地约束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外,“礼”则从另外一个领域,即从社会关系层面发挥着主要作用。仅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间(1368—1398年)的三十余年间,其《明史·礼志一》中就收录有《洪武礼制》《礼仪定式》《国朝制作》《大礼要议》《大明礼制》《礼制集要》《礼制节文》《礼书》等诸多礼书,明成祖永乐时又将宋儒大家朱熹所著《文公家礼》颁于天下,“至《大明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世宗、神宗时,数有增益,一代成宪略具是焉。”[7]礼典在明代终究无异于具备了一种专门的法典性质。
然而,社会关系是抽象的,如何将“礼”具体化地加以规范呢?最佳解决方案是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关系进行差别性的设计,通过严格有序的等级制度来规范人的物质生活,以突出展示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差别。以《易》《礼》为指导的礼制思想继续贯穿于整个明代,该体系的特点是以“礼乐文化”(中和)为核心,并融会了诸子学派、阴阳五行思想以及相关的科学思想。这也在明万历年间,由王圻、王思义父子撰写的百科式图录类书《三才图会》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在全书(十四类,共106卷)的总体编排中无不体现出了这点。例如,器用12卷的内容作了如下精心排布:首卷开篇是用于祭祀(特别是用于祭天)的器物,如鼎、尊放在最前面——这显然首先是基于礼制的需要,然后是具有一定礼制用途但是又具有实用功能的酒水器皿、食用器皿,如爵、斛,最后才是完全实用性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
存在于生活系统中的各类器物虽然其最初目的是满足物质生活的基本需求,然而,事实上其影响或作用远不止于此。当生活中的各种器物构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时候,就会和使用的人发生密切关系,相互影响,其作用就远远超越对人的具体行为的改造,而且还会逐渐产生约定俗成的使用习惯,进而形成相对稳定的习俗,而这种习俗以系统的方式又反过来影响器物的衍化。简单来说,就是特定的器物文化会塑造出一个特定的习俗体系,而生活其间的人很难超越这些器物为人所描绘的关于生活的认知。因此,人对生活的理解和认识也是被产品所塑造出来的。这也就是说,人在创造器物世界的同时,由此形成的器物文化也会改造人,不断塑新其习俗系统。
基于此,对于明代工匠文化文献体系研究而言,并不能仅仅停留于当时工匠们物质层面的劳动,也不只是体现于对个体生活的认识及塑造(显性层面),此外,还要考察通过文化途径来影响进入并且必定会进入当时的社会层面(隐性层面),才会真正实现其特殊功能与价值,也才能真正生成明代工匠文化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明代工匠文化的技术系统
“依据现象学观念,技术所建构的是一个世界,一个工匠的生活世界、意义世界。无论是技术与其的工具、简单机械还是机器等,都是一个世界的文化构建。”[8]技术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作为处于农耕文明发展高峰时期的明代,其技术创新主体依然是工匠,他们集构思、制作、生产于一体,这些通过在日常生活长期劳动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促进了技术的发展,而这种技术进步和技术体系的形成则是伴随着产品制作逐渐产生的。
技术系统中最基本的系统就是“工具系统”。如徐光启所撰《农政全书》,选文中用了较大篇幅细致入微地描述了和农耕息息相关的水利工程中的各种农具,如关于架槽之述:“木架水槽也。间有聚落,去水既远,各家共力造木为槽,递相嵌接,不限高下,引水而至。”[9]寥寥几笔,其农具之大致形象已跃然纸上矣。除了对各种农具之形制及功用一一介绍之外,作者更是不厌其烦地通过精美的插图和引述他人之观点,以此弥补因逐一介绍带来的枯燥无味,更是进一步丰富了文本的可读性。
在以工匠为主体的技术体系里,又包含了由“工具系统”指向“工艺”的文化内涵。明代的工艺技术发展迅速,与贵族、文人对生活品类的鉴赏收藏以及当时西方先进技艺传入都有密切关系,很多与百姓日用相关的工艺制造技艺都发展成熟,如制墨、造纸、纺织、服饰印染、砖瓦烧制、金属铸造,等等。明代工艺延续了前代实用与美观融为一体的传统,在技艺上更加精巧,也更加推崇精致典雅的审美风尚。魏学洢所撰《核舟记》细致地描写了一件微雕工艺品——“核舟”的形象,其构思精巧,形象逼真,在“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10]的“核舟”上刻字、景、人、物,足以显示王叔远精妙绝伦的雕刻技艺。
工艺品首先是实用物品,在一定的生活条件和环境下使用,但在实用的基础上讲究材料和形式,将工艺技术与美学思想结合,在细节上“巧其形制,以求美观”的技术美学依然是明代工艺的重要特点。在工艺品的美学风格方面,贵族所欣赏的工艺品所用材料较为昂贵,具有雍容、恢宏、吉祥的风格;士大夫所青睐的风格趋于简介、高远、清雅;市民阶层的艺术风格则取向娇艳、浓丽、通俗,有些门类还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以瓷器为例,不同瓷窑的釉色、款式、纹样、质地都显示出多样风格。这方面资料也非常丰富。选文中代表性的有高濂《遵生八笺·燕闲清赏笺》中“论古铜色”“论官哥窑器”“论古玉器”“论砚”“论文房器具”“论香”“论琴”等;文震亨《长物志》中“室庐”门、阶、窗、栏杆、照壁等,“花木”牡丹、芍药、玉兰等,另外关于“水石”“禽鱼”“衣饰”等也描摹详尽;陈贞慧《秋园杂佩》中关于茶、砚、窑器、折扇等内容。另有周高起《阳羡名壶系》,张丑《瓶花谱》,袁宏道《瓶史》,周嘉胄《装潢志》等具体工艺门类的技术美学著作。
从技术系统蕴含的设计角度考察,以选文《三才图会》为例,主要体现于以下四个方面:“(1)以“经世致用”为技术系统总则;(2)以“追形穷理”的设计智慧为技术系统理论指导;(3)以“物尽其用”的方法作为技术体系的实践标准;(4)以“宜”“巧”为技术系统的检验原则。”如其《衣服卷·三》中共列农服八种,其中如对覆殼之述,“一名鹤翅,一名背篷。篾竹编如龟壳,裹以萚箬。覆于人背,挽繋肩下。耘薅之际,以御畏日,兼作雨具。下有卷口,可通风气,又分雨溜。适当盛暑,田夫得此以免曝烈之苦。亦‘一壷千金’之比也。”类似于这样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的“一服(物)多用”务实理念,这是物为人用的要求,也是彼时人们对于农具设计要求由单一转向综合和效率的集中体现。
关于技术系统中的“制度”,在《鲁班经》中主要是通过“技术”“技艺”或“技法”表现出来的。如入山伐木法:“匠人山伐木起工,且用看好木头根数,具立平坦处斫伐,不可了草,此用人力以所为也。”此外,对工匠营建房屋的用尺方法,《鲁班经》载:“凡人造宅门,门一须用准与不准,及起造室院、条辑车箭,须用准,合阴阳,然后使尺寸量度……人要合鲁班尺与曲尺,上下相同为好……大抵尺法,各随匠人所传,术者当依鲁班经尺度为法。”文中明确指出用尺规范和方法,尤其是在测算数术时,应以《鲁班经》中的尺度为标准。《鲁班经》作为一部民间工匠房屋营建的经典文本,从技术层面来说,“通过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之传统师徒制的传承模式,使得民间营建行业发展在技术层面具备相对稳定性的特征。”
明末在“崇实黜虚,致用厚生”等实学思潮的影响下,实用主义的造物价值观表现得十分明显,设计原则很自然地以功利、实用作为器械技术的基本评价标准,注重器械对农业效益、效率的提高。当时各种实用技术有了较大的进步,大批实用生产和应用性书籍得以刊印发行,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就是一个强有力的实证,“书中不但广泛地逐一阐述了30种工农业技术的具体知识,而且还将这些技术系统地纳入他所构筑的体系之中,经宋应星这样处理后,工农业整个技术及技术知识不再是无秩序的堆积,而成了有秩序的设计技术体系。”此书按照“贵五谷而贱金玉之义”的顺序进行生产技术和劳动工具的整理,涉及的手工业的每个工种均涵盖了几个至十几个步骤不等的制作流程,可见细化分工已成为当时普及的现象。

(责任编辑 尹小勇)


作者简介:邹其昌,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严康,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设计历史与理论方向2019级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于:民族艺术杂志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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