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瑛:论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的三重逻辑(一)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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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李瑛:论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的三重逻辑(一)
时间:2023-05-10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238      分享:

民间艺术非正统的美学地位使其审美价值饱受争议,反传统的西方分离式审美导致学界难以找到对民间艺术进行审美评价的有效方式。从民间艺术的生活性来看,融入性审美切中其实用性、民俗性和兼容性特质,因而能提供一种适切的美学评价方式。依托海德格尔关于艺术本源的生成理论和存在论真理观,可探寻民间艺术的艺术本质及其融入性审美的存在规律。具体来说,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包含三重逻辑,即“用”“美”一体的本源逻辑、化“风”为“俗”的生成逻辑和返“朴”归“真”的实践逻辑。其价值在于展现艺术与生活的“亲近”之美,发掘其更深层次的审美“道”义。

基金项目:本文为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鲁绣艺术知识库建设及其数字化创新设计研究”(项目批准号:22CWYJ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民间艺术”是当下艺术研究领域颇为重要的基础概念之一,但相关的艺术和美学研究却未能正视民间艺术在艺术世界中的合法身份。传统艺术审美观点大多认为,民间艺术未能脱离日常生活的实用性而不具备纯艺术的特征,因而很难与经典艺术相提并论,甚至有专家提出“民间艺术是艺术吗?”的质疑。既然有“民间艺术”概念,就是承认民间艺术是艺术,然而无论是西方美学还是中国古典美学,都对民间艺术表现出一定的贬抑,用黑格尔的话说,民间艺术“不过是制造和装饰自己工具的农民的家庭活动”。许多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学家虽然并不认可黑格尔对民间艺术的论断,但又强调民间艺术只不过是“美的艺术的初级形态,可以作为艺术家创作的素材,只有经过艺术家的改进、提升,或语境重置,才可以‘升格’为真正的审美对象”。对民间艺术身份“正当性”的质疑,主要源于审美方式的不同,西方传统美学对美的评价标准无法切中民间艺术融入性的审美经验,因为民间艺术特定的审美空间和审美方式决定了其审美经验只能是融入式的,融入(Engagement)意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浑然相融、交互作用的状态,侧重在生活中体验美的生成。而西方传统美学观塑造了以分离、静观为特征的审美方式,将艺术与生活切割为两个相互对立的世界,因而形成了独立于日常生活并严格自律的艺术王国,并设置一种“审美距离”,“距离”即为主客体分离而获得的审美间距。但目前鲜有学者关注民间艺术的艺术本质及其审美存在规律,因此有必要构建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的艺术性理论体系。
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提出,艺术作品必须向本源(本质之源)回溯才能发现其真正价值,对美学价值的发掘也是对民间艺术的价值确认,进而可以确立民间艺术的“正当性”身份。近代西方美学几乎将“个性”和“形式创新”视为艺术之灵魂,对美的判断推崇“纯粹的鉴赏”,这是传统意义上从“人”出发的美学,宣告人的因素在美和艺术创造活动中的主导性,也是“分离式”审美的出发点。但到海德格尔这里却发生了一个根本的逆转,转换为一种从“物”出发的美学,其分析艺术作品从艺术作品之为物入手,探究物之物性,即事物形式美的根据不是源于人的鉴赏,而是物自身对真理的开显。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注重在“器物”与创作主体、审美主体、审美情境等的融入中感受生活理念和情感意义。为此,本文基于海德格尔关于艺术本源的生成理论和存在论真理观,从本源、生成和实践三个维度探究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的逻辑,跨越西方格式化的审美弊病而直面民间艺术的生成缘起。
一、“用”“美”一体:民间艺术融入性审美的本源逻辑
对民间艺术本源的追问,是认识民间艺术及其融入性审美的一个根本性入口。海德格尔在《艺术的本源》开篇即提出:“本源一词在此指的是一件东西从何而来,通过什么它是其所是并且如其所是。”虽然审美本源与艺术本源并非同一个问题,但审美本源与艺术本源在艺术的审美发生方面存在相互交叉的关系:审美本源问题的解决要借助于艺术本源。张道一先生说:“人类最初的造物活动是从实用开始的,在实用中逐渐发展了审美。”源于村落文化的民间艺术是人类精神造物的起点与审美发展的开端,因此,民间艺术最初从生活实际出发,以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为目的,进而演变为审美对象,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即艺术,即“美用合一”。
(一)“用”是民间艺术的本质属性
在海德格尔看来,“有用性”是一种基本特征,艺术之为艺术缘于器具对有用性的消解。民间艺术兼具实用与审美的双重属性,但实用性是最本质的特性。普列汉诺夫说“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来看待它们。”B.E.古谢夫也提出,民间艺术“既是艺术又不是艺术,其中,认知功能、审美功能和日常生活功能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也就是说,大多数民间艺术作品属于生活必需品,而非为艺术而艺术、为求美而美,当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符合大众审美需求的民间用品便从普通物品中析出,变成具有一定美学意义的艺术品,因此难以区分其中的艺术与非艺术成分。莫·卡刚将这种实用的非审美内容与艺术元素有机交织现象称为艺术的“复功用性”。海德格尔将日常生活作为最重要的哲学话题加以批判性地反思:“我们所处的亲近之处即在于存在物的最邻近的地区之中。这种存在物是熟悉的、确定的和平常的。”民间艺术之所以能成为审美鉴赏的对象,根源在于其与日常生活形影不离,并通过对自身艺术价值的发掘而呈现美学空间,审美过程的融入性使其仍延续古老的艺术生命力,实用观念与审美意识相互交融并产生美,即实用朴素的艺术观,审美价值的生活化取向使其保有原始艺术应有的普适性和实用性。
民间艺术的实用功能不仅体现在行动上的“使用”,更表现为思想上的“功用”。民间艺术融入民众的道德教化中,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以物态形式消融在祭祀、游艺、礼仪、节庆等活动过程中,如皮影、脸谱、面具等,只有在民间艺人娱玩过程中才能充分发挥其启蒙和教化作用。因此,民间艺术唯有在特定的民俗语境中才能充分彰显其文化功能,在潜移默化中嵌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生活的一种存在形式,更是生活情境本身。民间艺术的根基是生活性和实用性,因而对民间艺术审美的探查应从行动“使用”和思想“功用”的角度出发,任何脱离其原初语境的审美价值或审美方式都难以体现民间艺术的艺术特性。如果以西方分离式审美标准割裂民间艺术与实用价值的内生关系,其扭曲悬置的表达形式不仅显得粗鲁和干瘪,更会扼杀民间艺术的审美价值进而失去民间话语支持。
(二)“美”是民间艺术的情感属性
“在美学中,人们是通过对人的感情状态的回溯来经验和规定艺术的,因为美的生产和享受起于人的情感状态,并且归属于人的情感状态。”在民间艺术创作中,民间艺人作为审美主体亦即创造主体投入了情感和身体的力量。一方面,从审美过程来看,艺人通过“移情”将自我的民俗观念及审美情感投入民间艺术创作;另一方面,从审美结果来看,民间艺术创作最终实现了审美对象主体化,亦即拟人化。民间艺术不仅具有物质需求的功利性,还表现出一定的情感超功利性。民间艺术作品作为审美对象,融入了广大民众的思想情感、审美情趣、民俗观念等因素,这便在民众内心形成了固化的审美观念,相信张贴门神可镇宅辟邪,贴糊纸扎可抚慰亡灵,喜迎财神可保财源广进,燃放花灯可驱除邪魔等。乡村女性不善言辞,简单易上手的民间手工艺成为女性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身背葫芦脚踩蒜,手拿笤帚扫灾难”表现的是鲁南地区一种祈福用的手工布偶,“葫芦”谐音“福禄”,“蒜”有消炎的功效,期盼消除病症,尽享福禄。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提出,需求是人类行为的动机并呈现出多层次的特性,由低级到高级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求美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民众在自身基本需要得以满足之后才转为“求美”,乡村女性通过民间艺术的物化符号完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自我情感的输出。很多民间艺术表达了对吉祥幸福的渴求,并体现出趋利避害的功利意识,其审美创造最终体现为“善”。“在民间文化观念中,善的观念也就是美的观念,合目的性的事物也就是美的对象,即审美意识与功利意识是交织融合,混沌统一的。”民间艺术的功利性质必然赋予其创造较强的文化规约性。民间艺术虽历经磨难却在漫长的社会演变史中历久弥新,仍然保有其最初的艺术本色并爆发出顽强的生命力,其根源在于民间艺术的生存状态始终与受众生活交融在一起,底层社会的生活诉求通过民间艺术的象征意义予以满足,并把劳动人民朴素直白的情感世界用简单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达到某种情感层面的共鸣。
(三)“融”是民间艺术的“用”“美”合式
海德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具有并且需要区分三个层次:物、器具、艺术作品,“所有作品都具有这样一种物因素”,“作品并不是一个器具,一个此外还配置有某种附着于其上的审美价值的器具”。因此,民间艺术作品是在“物”与“器具”之外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存在,将“用”与“美”融为一体。“尽管民间艺术的魅力能让人魂牵魄动,但它的第一特征仍然是实用性”,即便如此,实用价值并不构成对审美价值的损害,恰恰是这种实用导向的民间艺术生产,反而不断激发民间艺人对生活美学价值的探索。日常生活中的美与用存在互生关系,柳宗悦在论述“杂器之美”时说:“如果器物不被使用,就不会成其美。器物因用而美,人们也会因其美而更愿意使用。”融入性审美是一种身体的参与,它试图以感觉体验的形式扩展并认识身体审美的可能与价值,是“用”“美”合一的多感官综合联动的审美体验。民间艺术通过多感官的参与使使用者与鉴赏者得以真正合一,在生活场景中以融合的方式消解传统分离式审美的局限,把审美带入一种圆融的在场状态,并在生活体验中达到与美共在的艺术效果。
从古代哲学家提出的“有用便是美”的命题,到现代人提倡的“功能主义”,都将实用性看作民间艺术的根本,但要想深入探讨民间艺术的价值和社会作用,唯有把握实用与审美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从本质上理解民间艺术的内涵。民间艺术虽然无法像绘画艺术一样注重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杂乱无章或缺乏层次感,因为它有样式之“型”的规范,这种“型”不是西方主客二分基础上的“形式”,而是体现中国传统学以致用文化的实践性。欣赏者与欣赏对象的合二为一产生了某种反思效果,在反思中欣赏者以鲜活的方式体验自己,浸入而内在于欣赏对象,在审美主体与客体的融合中获得深层次的审美体验。融入性审美跳出审美主客体的窠臼,将不分彼此的交融审美过程推向极致。从审美精英论的视角来看,保持艺术与生活的距离会消解民间艺术的独特美学趣味,当将民间艺术从其生成的环境中移出,仅作为独立完整的审美对象进行审美静观时,虽然能获得形式上的审美体验,但会忽视生活中更为丰富的审美特征,“静观理论阻碍了艺术全部力量的发挥,并误导了我们对艺术与审美实际如何发挥作用的理解”,因此,只有融入日常生活场景才能生发民间艺术审美的发生语境。

(责任编辑  王  喆)

作者简介:李瑛,山东工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

来源:民族艺术研究杂志公众号

(上述文字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作者对该文字或图片权属若有争议,请联系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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