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周建新: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内在机理、困境审视与实现路径(二)
时间:2024-04-11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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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将国家文化数字化作为共同追求,英美法等西方国家的文化数字化建 设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1993年9月,美国政府提出建设“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2020年,美国国际开发署发布了《设计美国的数字发展战略》,试图在全球范围构建以自身为主导的数字生 态系统。⑭英国重视“创意产业”的发展,制定了针对“创意产业”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产业创新 的投资环境 。法国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推动文化数字化的发展,有效地维护了法国的文化安全。2006年,我国发布了《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建设先进的网络文化 。2012年《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改革 。2022年《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的发布也掀起了一股数字化改革热潮。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文化数字化发展虽然起步晚、进步缓慢,但是国家在推动文化数字化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近期也快速地发展起来 。与此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文化数字化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制约着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发展。(一)顶层设计不够健全,造成“信息孤岛”效应文化数字化是数字技术和中华文化融合的产物,体现了文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国家文化数 字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涉及文化数据服务网络平台的搭建,又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 服务等内容的建设 。一方面,目前我国各个省份虽然都出台了针对本省份的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 施方案,但各省( 区、市)对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的内涵理解不一致,造成了规划方向的不同 。例如,福建省《关于推进福建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布局拓展了文化数字化建设的七大工程内 容,主要侧重于福建省红色基因文化数据库建设和推进;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 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意见》倾向于建设强化大运河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支持开设 “ 数据超市”,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2 年 12 月印发的《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文 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侧重于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出台相关意见,实施六大行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数字化发展,重点在于提升企业的数字化水平。具体而言,目前各个省份对文化数字化的建设形式和内容都较为单一,所出台的政策主要针对省内如 何提升文化数字化水平,而缺乏跨省之间联动机制的搭建,各省份之间的数字化共享程度较弱,对如何实现省内文化数字化转型缺乏长远的战略目标和宏图规划。另一方面,各省份搭建的数字化 信息服务平台存在很大差别,文化数据的推送标准各异,很容易形成“信息壁垒”,降低了信息的传送效率。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提升国家文化数字化政策的文件,但各省份对国 家政策的执行与分工存在制度性差异,导致了在不同省份的数据化平台建设中存在数据库平台林立、各行其是的状况,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信息孤岛”效应。(二)数字化应用范围受限,“数字鸿沟”问题突出数字化是内在需要和价值现实的体现,是事实与价值、知识与目的有效结合的关节点。⑮数字技术的工具性和中华文化的人文性共同构成了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的生态系统,国家文化数字化 的治理要平衡工具理性和人文价值的统一,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全景呈现、数字化成果的全面共享 。数字技术对文化治理的嵌入无疑是对传统文化保存、管理模式的冲击,需要数字技术与文化治理结构的重新调配和磨合 。一方面,我国数字核心技术较为薄弱,与文化数字化的核心需求不匹配 。数字核心技术的薄弱对国家文化数字化的能级跃迁具有较大限制性,削弱了文化数字化的发 展 。此外,数字化应用范围也受限,各个地区的工作重点倾向于数字平台的搭建,忽视了数据共享的规范 。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的核心在于整体性治理,从中央到各省份之间要实现横向与纵向、内部与外部之间的联动。但是,各地区之间的数字技术和数据信息都树立起厚重的壁垒,造成了数据资源流通的“断层”。另一方面,数字化推动了社会发展,在为群众的沟通交流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在无形之中给不同群类公众划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这道数字鸿沟不仅体现在群体与群体之间对数据的理解和使用所带来的差异性,还体现在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区域数字鸿沟。 在经济发达地区,数字化文化的消费总量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 中西部区域)数字化文化消费规模较小,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数字化文化消费差异巨大,地区之间消费端的不平衡抑制了群体的消费力,造成数字化文化红利骤然下降。(三)数字化文化服务供给不足,行业联动机制尚未建立互联网触及的是消费,数字化撬动的是生产,文化强国建设在数字化时代完全具备加速度的条件。目前,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有更高的质量、更高的层次追求,但文化生产力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文化总量的供需不平衡,受群众青睐的文化数字产品和服务供求不均,处于短缺或停滞状态 。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计,2020 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群众对数字化文化 的消费力大幅度提升,表现为在线教育行业指数的增长达169% , 在线游戏为124%,在线办公高达537%。⑯然而,数字化平台被资本逐利、流量至上、算法主导等多方操控,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资本垄断、盲目扩张等失范问题,未能充分体现出数字化平台的正向引擎导向。⑰平台借助算法编写规则,通过计算消费者的年龄、性别、爱好等向消费者推送文化产品,造成消费者消费体验的单一性和重复性,形成“信息茧房效应”,把消费者长期困于舒适圈之中,难以满足群众全方位的精神文化需求。此外,在文化生产新旧两种体系的摩擦下,传统的旧文化体系和互联网所代表的新体系之间并未形成统一的转换路径,新旧行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尚未明确建立,两者之间的挤压现象严重。旧体系的“移民”正努力向新体系的“原住民”靠拢,但总体看来,两大体系之间的“难民”数量却在逐步增加。在国家文化数字化背景下,公众对文化数字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 。国家文化数字化要保证数 据资源的开放、安全,将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并应用于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的重塑之中 。实现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的现代化,离不开国家的支持、企业行业的运行以及公众的监督 。基 于此,我们的研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实现路径。(一)目标定位:优化文化数字化战略,在数据赋能中提升文化的共享性文化数字化是国家行动,是国家战略,要实现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宏伟蓝图,首要的一步就是要 做好顶层设计,确定文化数字化的战略,在数据赋能中提升信息的共享性,推进数据驱动为文化传承发展开辟新的路径。1. 聚焦文化数字化建设核心,促进数字化文化全链条发展 。无论是传统旧文化体系还是互联 网所代表的新文化体系,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消费力,进而提升整个国民的文化素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要举全力聚集国家文化数字化建设核心,有效保障数据文化资源的开放 。一方面,国家政府部门要构建文化数据化的战略支点,打造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架构 。充分处理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和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使群众都能在大数据变革中汲取到精神食粮。另一方面,搭建资源端、生产端、消费端和云端的“四端”数字化生态平台,促进数字化文化全链条发展。⑱在资源端上,国家要监督文化机构加强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收集和保存工作,建立全面、系统的数字化文化资源库,鼓励文化机构开展数字化展览和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创作,丰富数字化资源内容 。在生产端上,国家要提供专业的数字化创作工具和软件支持,降低数字化创作门槛,建立数字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孵化器,提供创业支持和资源整合 。在消费端上,要开展数字化文化产品推广和宣传活动,增加用户对数字化文化产品的认知和兴趣,鼓励数字化文 化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和互动体验,提升用户参与感和满意度 。在云端上,建设和完善文化数字化云平台,提供文化资源的存储、传输、分发和管理服务,建立跨机构、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合作机制,鼓励文化机构之间、各省份之间要共享数据资源,促进数据的互通共享,提高数据的综合利用价值,促进数字化文化产业链的协同发展。2. 明确文化数字化建设目标,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2020年5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是文化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努力做好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的建设工作 。由此可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全景呈现,统筹已建或在建数据库的数字化文化成果,是文化数字化的建设目标,融合信息技术以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优势,优化信息获取流程,创新文化数字化协同方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文化传承创新高度融合 。通过信息技术不断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价值和形式价值,彰显文化数字化的人文性、趣味性和技术性的特征, 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呈现碎片化、单一化、断层化的特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缺乏全面系统的科学梳理,传承手段主要依赖口耳相传、口心相传等方式,传播路径单一,数字媒介技术难以将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展现出来 。基于此,国家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基建的建设工作,用好国家战略性战备资源,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立体重构 。此外,更新传承手段,借助信息技术跨时间、跨空间的功能,让中华文化立足于世界舞台,调动文化传承者通过视频、直播等形式传承文化。3. 搭建数字化文化治理平台,促进各省份主体实时交互 。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要构建集资源管理、传承研究、推广传播、版权保护、研发创新为一体的共享平台,实现跨区域的共建共享共治 。“信息孤岛”是文化数字化遇到的第一道关卡,文化数字化的关键在于数据,数据的生命在于共享 。文化数字化“信息孤岛”问题,说到底是国家治理问题,这就需要国家提升文化数字化治理能力 。一方面,要消除各区域、各文化机构之间的利益壁垒,打破利益藩篱 。各省、各部门、各文化 机构等要从整体性治理出发,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线上文化共享治理,做好文化服务工作。通过技术红利、资金支持搭建文化共享平台,让群众更便捷地获取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 规 。“信息孤岛”的治理、数据“有序共享”的实现,不仅要靠政府各个部门的主动担当作为,更要依靠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⑲国家要制定数字化资源的采集、存储、共享的规范,推动文化数字化工作的统一和规范化发展 。另外,要构建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只有建立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平台对接标准、运行管理标准、网络安全标准等一系列标准,确保数据的唯一性、规范性、完整性、全相关性,才能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程度挖掘。⑳构建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对于推动传统文化数字化 工作的有序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保障数字化资源的质量和可靠性,提升数字化资源的价值和利用率,促进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提高数字化工作的效率和协同性。(二)掌握技术:健全文化数字化制度,在数据赋能中提升文化的规范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数字技术的崛起是对已有社会结构的重塑,对社会主体的行为会 有不同程度的冲击 。数字技术是文化发展的助推剂,政府要利用技术优化国家文化的治理结构,健全文化数字化的制度,构建稳定的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结构,进而实现技术与文化的“善治”。1. 驾驭数字媒介技术,强化文化核心影响力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数字化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多维度的过程,也是文化数字化对技术完成“接收—吸纳—驾驭”的过程 。文化数字化过程要立足群众的内在需求和实际问题,避免陷入“数据陷阱”,造成技术操纵下的“文化虚无”。一方面, 国家文化数字化的出现必然会造成传统文化呈现和消费方式被不同程度消解,政府部门和各个文化机构不能被文化数字化高速发展带来的魔幻表象所迷惑,要善于规避数字技术的潜在风险,使数 字化技术成为我们管控国家文化的有力武器 。另一方面,提升数字媒介技术的应用能力 。加强对 数字媒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数字化创作、传播和营销的能力 。通过技术创新和应用,将传统文化与数字媒介相结合,打造具有独特魅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 国际数字媒介技术交流与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文化产品的国际市场,提升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加强国际传播能力,提高我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2. 走出数字陷阱,打破“数字鸿沟”。数字化时代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机遇,然而, 数字陷阱和数字鸿沟也成了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 。国家文化数字化治理要树立正确的数字观,各类文化机构不要过度利用数字技术“敛财”,追求数字资源的“变现价值”,导致数字最终沦为资本的工具 。2016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数字鸿沟这一社会问题纳入解决范围,指出数字鸿沟扩大的风险是我国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短板,并明确将缩小数字鸿沟列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发展目标 。要达成此目标,首先,政府要提供普及性教育和培训,加强数字技术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人们具备使用数字技术的基本能力。同时,采取相关措施,如减免税费、提供补贴或优惠政策, 降低数字设备的价格和宽带接入的费用,使更多人能够负担得起数字技术的使用,让更多人通过数字技术来共享数字化文化盛宴。其次,政府要扩大网络覆盖范围 。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尤其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确保网络覆盖范围的扩大,提供稳定可靠的互联网接入 。最后,强调社会包容性 。重视弱势群体的数字包容,为包括残障人士、农村贫困人口等提供特殊的数字服务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数字化带来的福利。(三)主体协作:完善文化数字化机制,在数据赋能中提升文化的安全性在数字化过程中,文化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数据存储和管理的安全 措施,建立健全数据备份机制,加强版权保护等多方面工作,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文化数据不受恶 意侵害,并确保文化创新的顺利进行。1. 深化文化数据整合,搭建文化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 。通过整合各种文化数据可以发现,文化 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有助于激发文化创新的活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同时,文化数据整合也是数字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促进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和创新 。一方面,要创新数 据管理机制 。国家要加强对文化数字化过程的管控力度,建立统一 的数据标准和格式,使不同机构和部门的文化数据能够互通互用,实现数据资源汇聚、数据资源共享、数据资源安全保障的无缝整合 。还要加强文化数据生命周期的管理,从中央到各级地方都要确保文化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另一方面,搭建由政府部门、文化企业、文化机构组成的文化数字化转型协作体系 。推动跨部门合作与交流,促进文化部门、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文化行业和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推动文化数字化转型 。通过搭建协作机制和共享资源来激活数字化主体,实现数据整合和共同发展 。与此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 。培养具备文化和数字技术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加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交流,提升文化数据整合和数字化转型的专业水平 。政府通过激励性的优惠方式鼓励创新和实践,为文化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持,出台鼓励文化机构和从业者积极探索创新的数字化方案,推动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和实现。2. 筑牢文化数据安全,提高国家文化影响力 。安全关乎一个国家的存亡,是所有国家的首要关注点,文化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㉑信息技术对实现文化数字化的过程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存在很多潜在的安全风险,可能对我国文化影响力造成冲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文化数字安全底线 。一方面,国家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文化数据的保护责任和权益,加强对文化数据的合法、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 确保文化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特别要完善对数字化文化跨国流动传播安全防范机制的建设 。另一方面,在文化数据共享传播路径中,要明确国家文化数据的涉密等级,强化每个主体在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应用,将国家文化数据存储于区块链分布式网络中, 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利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功能,设定文化数据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规则,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用户才能获得数据的访问权限。此外,通过去中心化存储技术,将文化数据分散存储在多个节点上,避免单一节点的故障或受攻击对数据的影响 。同时,数据的备份和冗余存储也能提供数据的可靠性和持久性。只有巧用信息技术手段,才能更好地筑牢国家文化安全,提升国家文化影响力。在全社会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国家文化数字化已经成为推动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使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和分享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 。国家文化数字化不仅有助于提升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为创新和创造力 的释放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然而,国家文化数字化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只有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建立完善的数字化平台和基础设施、加强法律和政策保障以及加强文化教育和意识培养,我们 才能够真正推动国家文化数字化的进程。国家文化数字化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只有通过各方的携手合作与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实现国家文化数字化的目标,为文化传承和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国家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人类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数字化技术的不断成熟,国家文化数字化将迎来更为广阔的美好前景。我们应积极面对挑战,勇于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国家文化数字化进程行稳致远,让我们的文化更加丰富多元、传承有序,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 生活注入更多的活力和精彩。周建新,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来源:三川汇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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