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岸瑛:非遗与在地艺术生活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我们常常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解为前现代时期形成并延续至今的生产生活方式,例如民俗活动等。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随着生产方式的变迁,附着其上的生活方式必然会发生变迁。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保护的是什么呢?
生活方式、生活习俗是随时代不断变化的,其中具有持久价值的部分,是曾经支持某种生活方式、构建某种生活样式的艺术形式,如包括戏曲、剪纸、灯彩、面塑等在内的各类民间艺术形式,它们赋予了地方公共文化活动及家庭生活以形式美感。
这些民间艺术形式,有其特有的实践传统和内在发展规律,与它们所支撑的在地生活方式紧密相关,但又可相对分离。例如,在经济文化不发达或衰落的地区,其节庆活动缺乏艺术支撑,因此显得简陋粗糙,缺乏形式感和美感。再如,同一种民间艺术形式,既可以支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也可以支持变化了的生活方式。例如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近年来开展的“年画重回春节”活动,以及清华美院原博教授主持的“年画日新工作营”,都是在现代生活环境中重新寻找春节艺术化的可能,尤其是家庭团聚、朋友聚餐之外的公共活动的艺术形式。
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把非遗理解为一种为在地生活添彩的在地艺术实践传统,它们赋予平凡的生活以不平凡的美感。以往,我们常常把在地艺术理解为从外部输入到某个地区的艺术,如把国际化或学院化的当代艺术输入某个乡村,开展艺术乡建工作。然而,人们往往忽视了非遗所具有的艺术潜能,忽略了非遗在建构在地文化、特别是地方公共文化方面的作用。
要想发挥非遗的在地艺术建构功能,就需要激活非遗,需要激发非遗传承人的创新创造活力以及建设家乡文化的热情。这方面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2022年7月15日在湘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原文载于: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论专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