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福州: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一)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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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王福州:非遗,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文化生命体(一)
时间:2023-09-20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165      分享:
非遗,一个舶来概念,因与口头传统、民俗与艺术的关联而被纳入相关的讨论视野,似乎非遗多是一些存在于社会生活表层的物什,且局限在口头传统、民族惯习与某些艺术品类等。其实,在文化遗产结构内部,精神性与物质性高度契合,不但难以分离且还会呈现精神新质,最终都统摄于文化的复合性。非遗扎根民族的情感、价值,文化主体性恰又是重建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与物质谐和关系的依托。四书五经甚或二十四史中有历史观,神话传说、祭祀习俗、中医卜卦直至民间信仰展现活态的中国文化,百姓的日常生活与艺术创造里亦能发掘到文化的本相。从中华文化的特性洞悉非遗的本质特征,需循依中华文脉,以提炼繁复文化事象背后的复合性、贯通性、主体性、实用性、传承性与整体性等“共有”的文化规律。唯其如此,才能够勾勒出非遗自身的核心范畴,并厘清与相关门类的边界,进而明晰文化遗产理论建构的方向。
回望非遗保护的发展史,其从法国辐射到东方古国,未经谨严的文化翻译与学术过滤,便如火如荼地兴盛于各自的文化空间,以非遗名录申报为牵引,迅即演变为全民的自觉文化行动。非遗的这场跨文化交融收获颇丰,其中,有43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傲绩,还有诸多广受赞誉的非遗保护“中国经验”,特别是各地涌现的保护热潮,催生了国人文化观念的转变。这场波及全民的自觉行为,唯有从“文化”的意义上才能获得本质的阐释与解读。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明史与文化史,各具特色,绝非一个模式所能涵盖。“一种文化是一个活的生命,不是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概念。”①独特的起源与历史演进塑造了中华文明的鲜明特质,非遗已演化为中华文明的基因谱系与民族的精神血脉,表面看,其多依托有形实物,源于物质性通常彰显于社会表层;而在传统文化脉络的内部,精神性融合于物质载体,成为人类生活方式与社会关系的灵魂支撑,不但难以分离,而且表现出活性、动态与灵性等生命体征,其凝结了中华文化的独特质素与人类文明的共享潜质,历史地延续并生长为形神合一的文化“生命体”。此视域下,非遗所彰显的也就不只是民族文化的特质,而是人类文明的共享潜质。
本文以文化生命体为切入点,探讨非遗中国化的可能与必然,从中华文化特性解析非遗的本质特征,同时兼及文化遗产理论建构的方向。
一、复合性:生命体的结构基础
20多年的非遗保护实践探索,管理层面着重保护、规划与资源利用,学术界着重学术与学科建设,围绕文脉并循依历史,着重特殊文明阶段文化“套”与“层”的累积辨析,试图追踪揭示文化传承赓续的密码。中华文明的诸多特性,如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以及和平性等因素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文化的结构。非遗作为特殊的文化生命体,既区别于传统的一元化文化范畴,也突破了单一的门类概念模式,具有物质、精神甚或灵魂等多元构成与多重性格,因而是自成体系的复合文化结构。对非遗这一文化生命体的认知,就不能不深入文化的结构。
文化的结构是多层级的,每个层级除了不间断的断裂亦蕴含不可逆的分割,其间也必有成就这种连贯性与聚合成整体的内因,表现为文化的复合链接功用,以及文化的迁移、融汇与整合。文化乃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非遗循依文明的线索,汇聚主体的文化创造与智慧成果,纷繁的文化形式汇集成文明的结晶。其复合性往往体现为同一形态内部自身构成上的多元以及形态自身与他者的互动。首先,文化硬核结构的存在。中华5000多年的文明演进中,形成了丰厚的物质、精神与制度遗存,近现代经由结合形成的文明新形态日渐更新并不断造就新的文化生命体。这种文明新形态往往带有价值观与支配性,并在结构内部高度契合,因而成为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以及意识形态文化的构成,担当文明花朵的苞心,不但巩固文化主体性,且拓展民族的文化根基,还打通历史纵深并延展文化创新的空间。其次,文化构成上的多元。传统的中华文化由不同的生态、民族与形态所构筑,无论物质的、精神的还是制度的文化形态,均涉及文化的外化与内化两个方向。前者的内容与形式十分宽泛,无论典籍论著、门类作品、戏曲戏剧还是艺术鉴赏等有形载体,还是物质、精神、生活、口头等无形文化,皆是主体本质力量的外化形式。至于那些感性、外在且有用的对象形式又构成了物质文化的体系,既涵括以“天人合一”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及其钟鼎汉瓦、魏碑宋帖等物质载体,也包括以“天人相分”为核心的西方文化及城邦教堂等表现形态,通过“人的心思智力运用自然界的质与力的作品,以及所形成的生活方式”②,以展现人的本质力量。后者对应主体自身的心理结构,这里的主体涵括不同人种的思维定式,无论以政治—伦理为主体的东方的文化心理,还是以求真求实、勇于探险为特质的西方文化心理,皆是主体审美的内在的确证方式与存在证明。文化的各构成要素、各种表现形式间关系错综复杂而整体上又相互统一。再次,文化结构上的稳定。文化是历史延续并在演变中缓慢地自生自发而形成的,由信仰理念、价值认同、习俗惯例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特殊的抽象符号体系,是有组织的、完善配置的及永久的③。这种稳定性表现为文化的定性,唯有主体的人才具有。它使人不只“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织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④。世间不存在自生自成的孤立形态,无论何种形态总是与外在形态处于不断地联系互动。本质上,“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⑤。文化体系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比如,从某种意义上说,对艺术的探讨多依托作品,或从理想层面涉及绝对价值,或通过文献记载传达具体价值,这或许还不完整。凡艺术品都会寻求自己的意义、价值与承传,最终通过社会文化,以彰显其独特价值与发展意义。或许个体文化只神通于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唯有社会文化才更具传播价值与意义。毕竟,艺术作为主体能动性的侧面,毋宁说局限于特定的历史阶段,人类自身也很难对杰出作品以及对作品绝对价值的发现等做出及时而详尽的认定与记载。由此,凡艺术作品总要承传社会文化传统,而非只是个体的体验,唯其如此,民族的文化传统才得以特色化地承传赓续。
文化凝聚成为遗产,其不但是人本质力量的外化,而且是文化遗存的遥远始祖、经久侣伴与共同源头,二者渊源深厚且须臾难离。当初的原始文化早已生长为圆融的文化观念,除了艺术与学术价值,还牵涉制度与行为的意义。这样,非遗自然就带有了价值观与支配性,从结构角度,这种复合性的外在指涉至少触及3个层面:(1)基于生活的表达。其针对具体的生活方式、特殊文化隐含或外显的价值与意义,覆盖家庭生活、情感生活与社会生活,并对应个体、群体和社会等文化形态,以累积过去的经验,并保持对未来的创新。这种累积通常发生于结构的内部,如生物之进化,非物质之堆积。故保存过往的文化痕迹容易,留住精神传统则是困难的,因为精神渗透并扩张于载体,受外在环境改变而易发生突进与跳跃,故文化是内在原因,价值判断只是外在结果。(2)基于文献的描述。人类生存与发展遗留下大量的典籍与文献,真正有价值与意义的典籍文献必定不只是阐明某种特殊的生活方式,而要通过它们的变化方式,寻求理解社会与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与趋向。这样,文化就必须着眼阶级、性别与种族,使典籍文献成为记载人类知性与想象的作品集合,即使是单一的文化形态,不但分层也是复合结构。因为遗产皆包含特定的文化基质,类型不同文化基质各异,以累积人类的思想与经验,因此其意义与指涉切忌单一化、表面化。(3)基于价值的追索。技巧技艺依附于相应载体,对其进行的保护实则是对其所承载的文化内容的活态承继。比如,对于具体的艺术品,我们总是透过载体自身洞悉其隐含的意义,并着力于制度与行为背后的精神。非遗除了物质性的文化,同时也有精神性,而这种精神性不但标示一个民族的文明高度,还影响文化性格与精神品质,因而这种追索不但基于价值而且文化还会被限制在特定的指涉范围。
二、贯通性:生命体的内在品格
“每一个艺术家都能在一个优秀的艺术品中看到生命、活力与生机”⑥,也如意大利学者贝奈戴托·克罗齐所主张的“灵性论”,体现于文化遗产就是体系的贯通性,唯有物质体系与非物质体系相贯通,体系才会呈现出生命体征与活态特性。文化乃人本质力量的状态化,涵括文化的物质形式与精神形式,其自身皆具外在与内在两种结构,前者指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化表现形式,后者则指创造者自身的心理结构,分别对应于人本质力量状态化所呈现的外化与内化状态。人们对文化遗产体系的界定难以达成一致,源于体系内物质性与精神性的贯通,以及影响构成的不同门类与层次的诸形态间缺乏核心范畴与线索,此状况直接关乎人们对非遗本质的把握。
主体的内化状态对应其心理结构,事关基因的编码序列、复制能力以及存在状态等多重文化因素,或许我们也只可能在影响文化生成的某些关键点如原点、节点与支点上获取相关的知识解读与信息建构。而客体文化的内在性指沉积于民族心理结构中的文化精神,涉及形成、塑造以致影响民族诸性格特征的精神承载、绵延赓续与内在超越等因素,对应思想文化中的链条性与传承性,且是文化基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内在性取决于民族的思维特征与智力结构,并对应思想与精神等内在文化形态,因而成为一个民族进取与抗争的精神标识。一个民族的绵延赓续离不开文化精神,其事关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因而成为民族的精神家园与图腾牵引。心理、伦理、道德与人生等交织成民族的文化精神,不但具有顽固的承继力量和持久功能,且主宰一个民族的道德标准、思想观念、思维模式直至审美趣味。中华文化始自孔子的儒家精神,其倡导将心理的情感作为伦理学、世界观与宇宙论的基石,承继中庸心理,并围绕儒家文化构筑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性格。“不狂暴,不玄想,贵领悟,轻逻辑,重经验,好历史,以服务于现实生活,保持现有的有机系统的和谐稳定为目标,珍视人际,讲求关系,反对冒险,轻视创新……”⑦中国人善于在日常生活与人际关系中寻觅所谓的道德、理性与精神,遭遇挫折也惯习于到内心寻找真善美并在灵魂里找寻道德的根源与价值,因此中华文化始终与主体的文化心理结构相勾连,对应人的情感、灵魂与精神等内在因素,因而成就文化生命体的贯通性。
今天,非遗已成为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以重建人文精神并重构精神性与物质性相谐和为目标,因而成为文化自信与民族复兴的精神武器。现行非遗的概念需要整合,其构成体系亦须重构,无论整合还是建构,均基于中华文化以及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贯通性。文化并非只依凭典籍与独特技艺,更是民众观念、生活与生存方式的体现。对中华文化既要区分近代、现代和当代以及新时期等不同阶段,还要重点关注源、流、今等文化内容的变化过程。因为自隋唐起,儒家文化不但形成中华文化的主干,而且融汇了道家与佛家的思想成果。因此,有关非遗的概念整合与体系重构须重点围绕儒家文化并对其相关特性进行立体阐发。包括主流文化形态的甄别性确认、知识形态的生成追述以及文化功能的全面阐释等,并特别重视心性、品性与性格等成果的汇集。某种程度上,非遗作为民族心灵的对应物,其依托有形物化形态,复现并确证的是主体的智慧、理性与知识等本质力量,因此,非遗的核心范畴必须紧紧围绕文化的内在结构,着重主体结合、同化并认知客体的内在图式,以完成观念化、符号化和序列化的过程。而从文化自身的结构来看,从“道统”到“内在超越”,历经千年沉淀累积,汇集心性、人格及品性的思想成果,包括观念、伦理、礼仪、表述、宗教与伦理等修为成果,以及伴随传统生产方式转化而形成的技艺、智慧与精神类遗产,还有察天文、观星象、地磁术以及卜占预测等,构成传统文化的宏阔体系,成为今天我们建构非遗体系的资源与凭借。
中国尽管有着当代最优的实践探索,由于缺少自主的知识体系,不仅面对如何向世界阐释现实的中国社会的问题,自身的国际软空间也变得狭小,与中国所拥有的硬实力不相称。非遗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机遇。其作为国家层面的文化工程,兴起时间虽然只有20余年,但公众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以及热度不减却是不争的现实。作为整合性学术概念,非遗也已为大多数缔约国的保护实践和学术活动所认可。每一文明体必有自己的概念、分类与体系,以便形成自己的独特表达。非遗作为人本质力量的凝结,联结着主体的思维、经验与认知,并复现人类的智慧、理性与知识,因而其绝非只是一种具有艺术意味的“玩意儿”,或局限于个体在特定社会中所发现、为社会传统所保留并体现于特定种类的艺术品。学界要做的工作,便是用此概念去整合本国本民族的知识传统,循依文脉以形成新的知识生产群体。依托本民族的神话、传说、祭祀、卜卦与信仰等原始文化形态进行挖掘与整合,以形成跨门类的主干知识体系。同时,并不排除向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以及戏剧学、音乐学等传统学科进行知识采借。其既着眼几千年的丰厚遗存,围绕民族的文化传统,又不忽略佛教本土化历程中的物质与精神成果,亦不遗漏近现代传统文化当代转化中产生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最终由分散的知识领域走向以学术研究为核心的论题。与此相衔接,表述体系关涉主体的智慧、价值、知识、经验与技艺,形成以概略反映相关学科门类共有规律的系统,即所谓的核心范畴与体系,既与相关门类实现互动,又使文脉、民族、基因与传承、赓续、融合得以交互,最终与具体的学科门类形成明晰的边界。中华文化也曾经历良莠并存的演变历程,因而循依文脉进行整合与提炼必是浩瀚的文化工程。但中华文化自具诊断、修复、扬弃并超越的内生特质,一旦适逢先进的社会制度或与适宜的生产生活相契合,也会闪现灵性光辉并展现深层智慧。有关非遗体系建构的元方法论、逻辑起点与核心范畴等关乎国家文化体系的构成,因此,围绕儒家文化进行挖掘拓展,无疑成为非遗体系构建的基本依托、现实承载与未来空间。

作者简介:
王福州,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非遗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编,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上述文字来源于网络,作者对该文字权属若有争议,请联系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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