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兆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词审定工作的几点思考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我从对工作任务的理解、科学建立名词及概念体系、重视学术规范这三方面,谈点想法。
第一,关于非遗名词审定工作的主要任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词审定工作,目的是全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体系。前些年制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主要是着眼于为各级非遗保护工作提供相应的指向和政策依据。截至目前,真正覆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门类和事项的完整的名词和概念体系尚未建立。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词审定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
这项工作具体有两项任务:一是建设,科学准确地对非遗门类和事项加以命名,并规范定义,从而建立起全面覆盖非遗各门类和事项的名词与概念体系。二是修正完善,全面审视现有的名词概念,考察对非遗事项的命名是否合理,定义是否准确。对不够准确的,则通过审定工作加以修正,使名词和概念的设立及相关定义更加合理、规范和准确。即使难以做到全部修正,也应树立这种规范意识,尽量避免出现审定发布后仍存在较多争议的情况。因此,这也是一项很不容易、可能需要多次反复的工作。
第二,科学审定非遗的名词及概念,与深化对非遗的认识密切相关。
基本的问题是什么是非遗,怎么看非遗。这些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在实践中逐渐深化,尤其是越来越清晰地建立起整体观和发展观。
很多非遗事项里面有工艺和技艺。但作为一个传统,用工艺或技艺来概括,或者只用工艺或技艺来命名,够不够?这个问题以前并没有怎么意识到,认识也不是很清晰。但这确实是个问题,并且会影响非遗保护工作的思路 : 是着眼于保护与这个事项密切相关的整个文化传统,还是仅仅着眼于保护其中的工艺或技艺?实际上,任何一个非遗事项,都是某种文化传统的整体。就与传统工艺相关的非遗事项而言,除了一些相当专门的工艺或技艺,很多事项只用工艺或技艺来概括和命名,是远远不够的。“宣威火腿制作技艺”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但当地与火腿有关的传统却不仅仅是怎么做火腿。宣威一带多少年来就有养猪的传统,有腌咸肉的习惯,后来发展成做火腿的传统。家家户户养猪、家家户户做火腿,并由此形成的分享、烹饪、食用和销售火腿的习俗及文化现象,才是关于宣威火腿的非遗事项的本质。因此,作为一个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命名,“宣威火腿制作技艺”并不准确。这个命名只看到了技艺或制作方法,而忽视了使这种技艺和制作方法得以延续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忽视了非遗是一个整体。
很多习俗类的传统,作为一种文化,其技艺对于传统的延续并不是特别重要。比如“制作和分享烤馕等面饼的文化”。这个非遗事项里,当地老百姓制作烤馕的习俗是传统,分享面饼的文化是传统。至于是在炭火的窑炉里制作,还是在现代烤箱里制作,是手工揉面,还是机器揉面,并不重要,对做烤馕、吃烤馕、分享烤馕这一习俗的传承并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把这样一个传统也就是非遗,命名为“烤馕制作技艺”,那整个保护工作就会陷于被动,甚至会让你无从着手。同样,命名关于火腿制作的非遗,也需要着眼于传统和文化。制作、分享、食用、销售火腿的习俗,是宣威一带的传统,并且成了当地的一种文化。保护这个非遗,重要的在于保护当地养猪、做火腿的习俗。只要宣威的老百姓、作坊、企业在做火腿,这个传统就是在传承,在延续。至于做火腿时具体采用什么工艺,怎么风干,放多少盐,各家各户完全可以各有不同,各有千秋,各有发展,各有改良和创新。虽然有的制作技艺对于一些家庭、作坊或企业来说,是其特有的传统,并且在世代相传,但就整个宣威一带而言,制作技艺的变化并不影响做火腿这个传统的延续。
因此,对非遗事项加以命名,首先要厘清这个事项的本质。要避免把一个文化传统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环节,当作整个传统的名称,用一个方面或一个环节来给整个传统命名。命名不科学,既会影响保护政策的科学性,也容易使具体的保护工作措施脱离非遗传承实践的实际。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非遗项目归类的变化,也反映了相关方面对非遗整体性的认识的深化。早期入选名录的非遗项目归类,比较倾向于将一个项目对应于五大类别的某一个类别,有一些项目会同时归入五大门类的两三个门类。近年来的名录,则比较多地出现了一个项目同时归入四五个门类的情况。
去年我国成功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相关习俗”,是2001年以来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的35个项目中,唯一在“制作技艺”后面加上“相关习俗”的。这是一个认识上的重大深化。中国的茶,作为文化传统,绝不仅仅只是制茶,也绝不仅仅只是制茶的技艺。对茶的认知、知识、相关的技艺,以及消费、爱好和仪式,共同构成了茶的文化。在非遗名词审定工作中,应当注意到这些情况,完善名词及概念的命名和定义;有的还需要重新命名,重新定义。
深化对非遗的认识,还需要关注概念的来源,从而更加准确地理解、定义和使用概念。文化传统伴随着文明的成长而形成并发展,但非遗这个概念的产生及引入和使用,还只有很短的时间。很多概念的确立,都需要长时间的积淀。同样,对非遗这个概念的理解、解读甚至校正,也需要时间积淀和实践检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汉语中原生的概念,而是翻译过来的概念。它也可以翻译成“无形文化传统”或“非物质文化传统”。当使用“非物质文化传统”这个概念,或者在“传统”的意义上理解“遗产”时,就需要重新审视目前对非遗的定义。显然,将“非物质文化传统”定义为“……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是从逻辑上到实际含义的理解上,都值得重新斟酌的。
第三,非遗名词审定应重视学术规范。
名词审定的学术规范最根本的是科学定义。所有的定义,都要符合逻辑规范。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在逻辑面前都应该保持谦逊的态度,自觉用逻辑的眼光来看待承担的名词审定工作。如果名词编纂人员缺乏逻辑意识和逻辑训练,将会对审定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这些问题需要从源头上避免。
项兆伦 文化和旅游部原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