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_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各省市工艺美术学会、分支机构、相关基地、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全国轻工行业和各级手工业联社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轻工行业和手工业联社改革发展,建设轻工强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决定,2023年评选表彰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120个、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47名。我会现组织开展工艺美术领域候选对象的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会将提名先进集体2个,劳动模范2名。
二、推荐原则
面向基层单位、面向班组车间、面向生产、服务、工作一线。兼顾轻工业特色区域、产业集群分布和东西部地区发展等情况,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推荐要求
按照“劳动模范中一线职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50%,企业负责人(包括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劳动模范总数的10%以内。先进集体一线车间班组不得低于50%。”总体要求,以推荐一线职工和一线车间、班组为主。
请各有关单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扫描件)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gmxh2015@126.com,电子邮件题目请注明“先进集体+劳动模范推荐表”。
四、联系方式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孟曦
联系电话:010-68396407
邮箱:gmxh2015@126.com
官网:www.fxfnw.com
附件1:关于协会、学会在本行业内推荐全国轻工业行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pdf
来源: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