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三部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游学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遴选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游学基地(首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游学基地——专业性教育类
主要开设已列入学科目录有关工艺美术的实践课程,面向院校学生开展授课,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力。
(二)游学基地——通识性教育类
主要开设未列入学科目录或已列入非遗目录有关工艺美术的实践课程,面向院校学生开展授课,培养学生交叉与融合的创新能力。
(三)游学基地——社会性教育类
主要开设工艺美术各门类一般性技能及通识类知识的教育课程,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授课,提升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
二、申报对象
各级工艺美术大师及非遗传承人项下的机构,各级院校、科研机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单位会员;
2.应具备法人资质,证照齐全,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一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
3.设有专业活动场地,至少可满足20人的同时教学,交通便利及食宿等基本条件,备有应急预案,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课程设置
1.根据不同类别游学基地的任务要求,由专业课程研发团队联合打造具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
2.授课方式包括:空间体验、场景塑造、技艺观摩、工艺讲解、技法提升、作品制作、讲座研讨等。
(三)师资配备
配备专业导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人员、管理人员、讲解员、食宿管理员和服务人员等,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四)安全保障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有安全疏散。对应不同板块的教学内容购买人身及财产保险,确保学员的安全。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资源单位可提出申请,向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申报。
(二)认定命名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对申报单位认定后,将发文命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游学基地”,并颁发牌匾。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资质材料
(二)申报综述材料、课程教材
申报综述材料包括基地概况、制度建设、场馆设施、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建设、收费标准、接待案例等内容。
(三)年度培训计划
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内容、方式、评估以及安全与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一并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yxjd2024@126.com
六、联系方式